科学案例

  • By
  • September 4, 2018

科学案例

科学事实是清楚的:从发育的早期阶段,胚胎就是独特的、有生命的完整人类。因此,每一例 “ 成功的 ” 堕胎都结束了一个活生生的人的性命。

医学界的观点

在其 1859 年 关于堕胎罪的报告中, 美国医疗协会( AMA )的理解是, “ 儿童出生前作为有生命的独立个体而存在”是科学事实。自此之后没有任何改变。过去 150 年间,医生们知道生命始于受孕。

思考以下摘自胚胎学领域的医学专家的话。

“ 正是由一个精子进入卵子,以及每一个带到此结合中的中心材料的交融渗透,构成了整个受精过程的顶点,标志着一个新的个体生命的开始。 ” (布拉德利· M · 帕顿, 人类胚胎 ,第 3 版。,纽约:麦克劳希尔出版社, 1968 年,第 43 页。)

“ 每次精子细胞和卵子结合,一个新的生命体便诞生,它有生命,并能存活下来,除非由某些特殊情形导致其死亡。 ” ( E · L ·波特, J · M ·克雷格, 胎儿和婴儿的病理学 ,第三版,芝加哥:医学年鉴出版社, 1975 ,第 7 页。)

科罗拉多大学医学院华生· A · 鲍斯 博士明确指出 :“从生物学的观点看,一个个体生命的开始简单而直接 — 受孕即开始 ” (美国国会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分权小组委员会 S – 158 报告,第 97 届国会第一次会议, 1981 。)

一份 1981 年的美国参议院报告指出, “ 医生、生物学家和其他科学家都认同受孕标志着一个人生命的开始 — 一个有生命的,活生生的人类。无数医学、生物学和科学著作在这一点都持相同观点。 “ (分权小组委员会,同前)

在提倡堕胎之前,令计划生育组织前主席艾伦·古特马赫博士感到困惑的是,竟然有人怀疑这一基本的科学事实。 “ 这一切简单明了。很难想象有时候它不是人们常识的一部分。 ” 在他的著作《 生命的制造 》 中这样写道 。 ( A · 古特马赫, 生命的制造:人类繁育的故事, 纽约:维京出版社, 1933 年,第 3 页。)

总之,一个 人的 生命始于受孕过程的完结。

任何正常的细胞都能做到吗?

然而,理性杂志的罗纳德·贝利坚持认为,我们没有从这些科学事实中获取真正的知识。 贝利认为,每个人的身体细胞中带有完整的遗传密码,这意味着我们的肉体(身体的)细胞具有发育成任何人类胚胎的无穷潜力,只有在这个意义上,人类胚胎才等同于生物学上的人 。 简单地说,贝利要让我们相信,人类胚胎和我们身体的每个细胞没有差别。

这是糟糕的生物学。 贝利正在犯一个初级错误,即混淆了整体与部分。 我们的细胞和人类胚胎显然属于不同种类:个体细胞的功能服从于它所属的较大有机体的生存。 而 人类胚胎已经是一个人的实体。罗伯特·乔治和帕特里克·李说的叙述恰如其分。没人会说你曾经是个精子或者身体细胞。 科学的事实很清楚 , 你曾经是人类胚胎。 “人类胚胎是独特的,具有指导自我发育、成熟为人类的自我整合的有机体,而身体细胞却不能。”

莫琳·康迪克博士指出胚胎是活人,“就是因为他们拥有人在死亡时刻便丧失的唯一识别性特征 — 能够发挥作用的协调一致的有机体,而不只是一群活的细胞。” 康迪克,美国犹他大学助理神经生物学和解剖学教授,解释了贝利所忽视的个体部分和整个人类胚胎的重要区别:

“一组细胞与一个活的有机体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:有机体能够以协调的方式运作来维持整个身体和保持健康。正是这种能力在死亡时刻丧失,尽管死亡可能发生。死亡的尸体可能有大量的活细胞,但这些细胞不再以协调的方式运作。”

从受孕开始,人类胚胎就作为一个完整的生物体运作。“胚胎不只是人类细胞的集合,它是区别于群细胞的具有所有有机体属性的生命体;胚胎能够成长,成熟,保持各器官系统之间的生理平衡,适应不断的变化,修复受到的损伤。单纯的人体细胞组织在任何情况下都做不到这

受孕的瞬间

哲学家大 卫· 布尼不太相信反堕胎者的说法,即刚发育的受精卵是一个独特的、有生命的人体有机体。他辩称, 当我们不知道受精卵形成的精确时刻 时,这一切怎么可能呢?在这一点上,布尼是对的也是错的。 诚然,我们不知道受孕过程中受精卵形成的确切时间。 有些胚胎学家认为,它发生在精子穿透卵子的一刻;而其他人指向配子配合,即当父体和母体的染色体交叉时,形成一个二倍染色体。 不过,正如贝克卫斯所说,虽然布尼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认识论问题(我们何时知晓精子和卵子不再是精子和卵子,而是一个新的生物体产生呢?),他错误地认为其怀疑论成功地削弱了反堕胎者大力支持的本体论,即受精卵是独特的、有生命的、完全的人类。 “或许人们无法自信地指出,在精子开始穿透卵子和一个完整的、有生命的受精卵出现之间的某个时刻,何时形成了新的生命。 但它如何能从这个不可知论观点得出结论,即不能说受精卵 X 是人呢?” 布尼 给贝克威思的信中写道,“犯了那个胡子的谬误:仅仅因为我不能说出胡茬和胡须的界限,并不意味着我无法区分一张刮得干干净净的脸和一个长着胡须的脸。”

Share